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遼寧對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的防火標準有了明確的規(guī)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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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zhuijuan.cn 發(fā)表日期:2011-5-18 13:48:41
蘭格鋼鐵 |
在遼寧省法制辦對外發(fā)布遼寧省消防條例修正案(草案)(征求意見稿)中,對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的防火標準有了明確的規(guī)定。社會各界人士可在5月20日前對此修正案(草案)提出意見。
民宅外墻材料必須難燃、不燃
隨著外墻保溫材料越發(fā)廣泛的使用,相應的安全隱患也隨之增多。在征求意見稿中,對于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有了明確規(guī)定,“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(tǒng)及外墻裝飾防火設計、施工及使用,應當符合有關消防安全管理規(guī)定和工程建設標準。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應采用難燃、不燃材料!比绻`反這一規(guī)定,相關部門首先責令施工單位限期改正。而逾期不改正的,將處至少5000元,上限5萬元以下罰款。
同時,建筑物的墻體、屋頂?shù)氖褂靡约皬V告牌等設置,不得妨礙防火、逃生和滅火救援。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施工現(xiàn)場消防工作,配備必要的滅火器具,隨施工進度保障充足的消防水源,保證消防車通道暢通。如有違反,也將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。
保障消防安全可使用維修基金
日后,物業(yè)管理單位必須履行消防安全責任,必要時將動用維修基金。
征求意見稿中規(guī)定,“物業(yè)管理單位對需要動用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維修、更新和改造的,應當及時提出相應方案并向業(yè)主委員會報告。未成立業(yè)主委員會的,應當及時向全體業(yè)主報告,由全體業(yè)主依法作出決定!
發(fā)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時,物業(yè)需要立即動用專項維修資金對公用消防設施進行維修、更新和改造的,按照國家有關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的規(guī)定辦理。
高層娛樂場所須配救生器
征求意見稿新增規(guī)定,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,應當立足自防自救的原則,實行嚴格和科學的管理。
面對近年高層建筑以及高檔飯店出現(xiàn)的火災,此次修正案中有了新的要求,“高層建筑內(nèi)的賓館、飯店、公共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應當配備救生緩降器、軟梯、救生袋和防毒面具等避難救生器具。鼓勵引導高層住宅配備救生緩降器、自救呼吸器等避難救生器具。
另外,消防車道與高層建筑之間、消防撲救場地上空,不得設置妨礙消防滅火救援的障礙物。高層建筑管理單位應當對高層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檢測,建立檢測檔案。
地鐵等場所要求建立專職消防隊
地鐵必須建立專職消防隊,承擔本單位的火災撲救工作。
除此以外,大型核設施單位、大型發(fā)電廠、民用機場、主要港口,生產(chǎn)、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大型企業(yè),儲備可燃的重要物資的大型倉庫、基地,火災危險性較大、距離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企業(yè),和被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單位等,都將有自己單位的專職消防隊。
征求意見稿中還規(guī)定,如果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未經(jīng)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便取得相應資質(zhì)執(zhí)業(yè)的,處5萬至10萬元罰款,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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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編輯:【蘭格鋼鐵網(wǎng)】zhuijuan.c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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